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qū)(園區(qū))財政局:
根據(jù)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2年版)》(湘財購〔2021〕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xiàn)將湘潭市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政府采購目錄和標準
自2024年1月1日起,,湘潭市政府采購目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按照湘財購〔2021〕29號文件明確的全省統(tǒng)一的目錄和省級標準執(zhí)行,,具體為:
1.政府采購目錄:按照《湖南省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2022年版)》執(zhí)行,。
2.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項目采購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8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采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采購,,原則上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湘財購〔2019〕27號)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3.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按照《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執(zhí)行,。貨物或服務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的,,采購人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符合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情形,,需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湘潭市財政局申請批準,。
二、相關要求
1.湘潭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服務平臺已全面啟用全流程電子化操作,,預算單位應將所有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302)和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09),、資本性支出(310)的政府采購項目支出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細分為政府采購項目費,、采購代理服務費和專家評審費,不編制政府采購年初預算不得進行政府采購項目申報備案,。預算單位不得化整為零規(guī)避政府采購制度。單次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政府采購的法定方式和程序進行,。
2.根據(jù)《湖南省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方案》(湘財購〔2020〕18號)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除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項目外,,未公開采購意向的項目不得實施采購。
根據(jù)《湖南省政府采購工程管理辦法》(湘財購〔2021〕27號)第八條相關規(guī)定,,400萬元(含)以上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政府采購新改擴工程,,需履行“雙備案雙公告”程序,進行備案申報,,采購單位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根據(jù)《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的通知》(湘財購〔2022〕35號)規(guī)定,,采購人應將采購需求管理作為政府采購內(nèi)控管理的重要內(nèi)容,,建立健全采購需求管理制度,建立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對采購需求的形成和實現(xiàn)過程的內(nèi)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切實履行采購人主體責任。
4.根據(jù)《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湘財購〔2019〕27號)規(guī)定,,采購人應完善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內(nèi)控機制,,按照部門預算、采購預算,、資產(chǎn)配置限額標準和電子賣場的交易規(guī)則和流程進行采購,,明確電子賣場交易方式的適用范圍、審批流程和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實現(xiàn)采購活動全過程留痕,通過對接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不斷完善內(nèi)控管理和預算績效評價,。
5.本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實施,2023年3月6日印發(fā)的《湘潭市財政局關于明確政府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潭財購〔2023〕2號)同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