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華,1936年生,湖南湘潭人,出生于湖南湘鄉(xiāng)。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教授。現(xiàn)為全國政協(xié)委員。1956年至1960年在北京政法學院學習。1960年至1963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實習員。1963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副庭長、庭長。1985年至1991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1991年至1993年任遼寧省大連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1993年至1997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7年至2001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現(xiàn)兼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他是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會副總干事、中國婚姻家庭建設(shè)協(xié)會副會長、海峽兩岸法律問題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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