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fā)揮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機制作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5〕71號)和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tǒng)籌工作要求,2025年2月,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湘潭市稅務局聯(lián)合印發(fā)《湘潭市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實施細則》(潭人社發(fā)〔2025〕3號),按照相關規(guī)定,我市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將于近期啟動。
工傷保險費率浮動適用對象是湘潭市范圍內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費率浮動是指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在其基準繳費費率的基礎上,根據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發(fā)生率、職業(yè)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不同檔次確定本年度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標準。請全市各參保單位及時關注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