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決定:
免去易湘寧,、李偉同志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王寅同志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兼);
彭保華同志任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兼);
免去余宏偉同志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兼)職務,;
免去文亦良同志的市長株潭一體化發(fā)展事務中心主任職務,。
彭伯文同志任市國家保密局局長,;
免去賀競文同志的市國家保密局局長職務,;
免去彭自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馬立雄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曾慧聰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李文同志任市商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陳友芬同志任市林業(yè)局副局長,;
陳宇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陽四軍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副局長職務,;
周志龍同志任市信訪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昊志同志任市長株潭一體化發(fā)展事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全民健身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陳曦同志任市農民素質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文花枝同志任市全民健身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許劍同志的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院長(聘)職務,。
因機構改革,,曾慧聰同志的原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局局長職務、趙凱峰同志的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行政執(zhí)法支隊支隊長職務自然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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