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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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違法行為名稱 |
法定處罰依據(jù) |
適用條件 |
1 |
易制毒化學品運輸人員未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
1.已辦理相關證件,,但運輸途中未攜帶紙質(zhì)證明; 2.首次違反,,自行糾正或者在限期內(nèi)改正(指在公安機關檢查發(fā)現(xiàn)未攜帶紙質(zhì)證明后,,運輸人必須出示相關證明的電子版,,且在24小時內(nèi)提供紙質(zhì)證明); 3.未造成危害后果(是指運輸?shù)囊字贫净瘜W品是用于合法的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未流失到非法渠道),。 |
2 |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
1、未影響道路通行或安全的,; 2,、無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3,、接受當場教育后可以依法適用警告處罰,。 |
3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
1、未影響道路通行或安全的,; 2,、無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3,、接受當場教育后可以依法適用警告處罰,。 |
4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
1、未影響道路通行或安全的,; 2,、無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3,、接受當場教育后可以依法適用警告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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