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潭政辦發(fā)〔201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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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湘潭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湘潭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fā),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湘潭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2007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湘發(fā)〔2009〕1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fā)〔2010〕27號)等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瞞報、謊報,、漏報事故等行為,,均可以向湘潭市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中心(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舉報中心)舉報。
第三條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是指未依法取得相關證照,、證照不齊或過期違法違規(guī)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行為等。對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認定,,涉及到有關行業(yè)領域的,,由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同級相關部門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審查確定。
第四條 安全生產舉報范圍主要包括:
(一)各行業(yè)領域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違法行為,;
(二)各行業(yè)領域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三)瞞報,、謊報,、漏報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四)其他可能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第五條 安全生產舉報可以采用當面,、電話、書面等形式向安全生產舉報中心進行舉報,舉報內容應詳實具體,,提供有效線索或證據,。舉報人應當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提供真實姓名及通訊聯絡方式,。
第六條 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公開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及通信地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舉報登記,、處置,、交辦、回復臺賬,。湘潭市安全生產舉報中心地址: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大樓B棟513室,;郵編:411104;舉報電話(傳真):58570265,;電子郵箱:1448642140@qq.com,。
第七條 根據舉報內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guī)予以受理和查處,。對舉報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市、縣(市)區(qū)安全生產舉報中心受理,,交有關部門核查處置,;對舉報的重大事故隱患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交辦,,被交辦單位應對舉報內容進行認真核查、處理,,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并將查處結果反饋給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八條 對舉報的生產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尚未立案的,,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其中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非法或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給予200元~500元的獎勵;舉報各類瞞報,、謊報,、漏報死亡事故的,給予1000元~2000元的獎勵。
第九條 同一事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個人舉報的,,對較早的舉報人給予獎勵;舉報人就相同事項分別向不同部門舉報的,,只能獲得一次獎勵,。
第十條 市、縣(市)區(qū)財政應設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專項資金,。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舉報獎勵金額由相應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意見,,報同級政府分管領導審定,。舉報人應當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申領獎金,。逾期不申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一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工作人員的舉報以及受害者的投訴不屬于本制度獎勵范圍,。
第十二條 舉報受理單位和辦理人員應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對泄露舉報人相關信息的,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與舉報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三條 對借舉報之名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以舉報為名,干擾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2011年8月20日起實施。
附件:湘潭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審批表
附件
湘潭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審批表
舉報事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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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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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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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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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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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舉報事件
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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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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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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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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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jiān)部門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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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機構意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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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審批意見: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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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領導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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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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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fā)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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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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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詞:安全生產 獎勵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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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門,,湘潭軍分區(qū)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xié)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
院,,市人民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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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7月18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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