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件:《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文件的起草依據
為建立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確保困境兒童生存,、發(fā)展,、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16〕3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fā)〔2016〕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來制定《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意見》的主要內容
困境兒童是指具有我市戶籍,,年齡未滿18周歲,因家庭經濟貧困,、自身殘疾,、缺乏有效監(jiān)護等原因,面臨生存,、發(fā)展和安全困境的兒童,。主要包括孤兒,、特困救助供養(yǎng)兒童,、低保家庭兒童、殘疾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和需要臨時救助的兒童,。《意見》主要內容分五大塊:第一塊明確總體要求,�,?傮w要求是為困境兒童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重點是加快構建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與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確保困境兒童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明顯增強,困境兒童成長環(huán)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第二塊是把握基本原則。堅持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分類保障,,促進困境兒童健康成長,。第三塊是突出保障重點。一是分類保障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主要分六大類,,每一類都納入具體保障范圍,;二是保障困境兒童基本醫(yī)療。加強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y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實施好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項目,,形成困境兒童醫(yī)療保障合力。三是強化困境兒童教育保障,。四是落實監(jiān)護責任,。五是加強殘疾兒童福利服務。第四塊是健全保障體系,。強化和落實基層政府和部門的職責,,提升基層工作能力,著力構建縣,、鄉(xiāng),、村三級工作為支撐、部門聯動機制為關鍵,、群團組織為紐帶,、社會力量為補充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一是構建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三級工作網絡。二是建立部門協作聯動機制,。三是充分發(fā)揮群團組織作用,。四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第五塊是落實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二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加強基層工作能力建設,。四是強化資金保障,。五是強化宣傳引導�,!�
三,、《意見》提出了具體職責要求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園區(qū)、示范區(qū)管委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市民政局,、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要加強對本意見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重大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市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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