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湘潭市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潭政辦函〔2018〕60 號)等文件精神,保障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的內容,將環(huán)保局系統(tǒng)政務公開推向深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 “客觀真實、注重時效、方便公眾、有利監(jiān)督和依法公開”的原則,加強領導,完善機制,促進全市環(huán)保系統(tǒng)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眾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公眾環(huán)境信息,進而取得社會各界的支持理解,努力開創(chuàng)我局工作新局面,全面推進政府政務公開工作。
二、政務公開工作的原則和內容
(一)公開的原則
凡屬政府環(huán)境保護政務公開的內容,除屬于國家秘密、國家安全以及涉及社會穩(wěn)定事項的工作情況外,凡被社會和公眾、企事業(yè)單位普遍關注的環(huán)境問題和環(huán)保工作,按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審查程序審查后,都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
(二)公開的內容
環(huán)保局政務公開主要依據(jù)環(huán)保部《環(huán)境信息公開辦法》、《環(huán)境保護部關于加強污染源環(huán)境監(jiān)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以及《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要求制定,具體內容見附件一。2017年公開的重點是:一是推進空氣質量和水質環(huán)境政務公開。繼續(xù)做好重點流域斷面水質數(shù)據(jù)、地表水水質自動監(jiān)測數(shù)據(jù)等政務公開工作,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等信息的公開力度。二是推進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政務公開。實行環(huán)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三是推進環(huán)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政務公開。加大環(huán)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政務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排污單位環(huán)境監(jiān)管信息,督促排污單位公開污染治理效果。強制公開重污染行業(yè)企業(yè)環(huán)境信息。四是推進減排政務公開。繼續(xù)做好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政務公開工作,加強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政務公開,及時發(fā)布總量減排核查結果。
三、政務公開的途徑和方式
根據(jù)職責,下列信息經(jīng)過局各責任科室審核,重大敏感信息由分管局領導審核后,由各科室相關負責同志根據(jù)具體情況,通過會議、報刊、廣播、電視、互聯(lián)網(wǎng)、環(huán)保網(wǎng)站、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新聞發(fā)布會等形式公開,以方便群眾為目的。環(huán)保政務公開方式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四、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內容保障
重點保障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下的環(huán)境保護信息欄目,做到及時更新。
對于政務服務中心要求公開的其他內容,比如每年度的財務決算預算也及時配合財務科更新。
協(xié)助其他單位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五、政務公開的職責分工
湘潭市環(huán)保局按照市政府、省環(huán)保廳規(guī)定的職責,落實環(huán)保政務公開職責。局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對政務公開進行考核,每個月對政務公開情況進行通報,局屬各科室、二級機構、縣市區(qū)環(huán)保局根據(jù)職責分工做好相應的政務公開工作。
六、政務公開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政務公開工作要在市環(huán)保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制定方案,統(tǒng)一組織,扎實推進。各科室主要負責同志是本科室政務公開的第一責任人,明確專人專職,要積極督促,嚴格把關,逐步規(guī)范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明確要求,重點推進。信息涉及業(yè)務工作的方方面面,要認真梳理本科室所涉及的文件、資料和信息,凡屬于應當予以公開的都必須以規(guī)定的形式予以公開。要加強對本科室制發(fā)文件的審核把關,嚴格執(zhí)行辦文單制度,按要求應當公開的文件要及時在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
三、加強內容審核,處理好公開與保密的關系。要建立嚴格的內容審核機制,進一步完善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核機制,準確把握政務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間,準確界定不公開事項的范圍,防止該公開的信息不公開、不該公開的信息隨意公開。
四、是加強監(jiān)督,強化考核。要認真執(zhí)行政務公開考核制度,確保全局對外公布的制發(fā)文件質量。政務公開辦公室和政工人事科要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將其納入全局年度工作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全局各科室的政務公開程度進行考核。
附件:湘潭市環(huán)保局政務公開主要內容及責任科室
2018年7月26日
附件:湘潭市環(huán)保局政務公開主要內容及責任科室
序號 |
公開項目 |
公開內容 |
時限要求 |
責任單位 |
1 |
重點污染源基本信息 |
1.重點污染源基本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污染防治科 |
1.1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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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業(y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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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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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染源監(jiān)測 |
1.國家重點監(jiān)控企業(yè)污染源監(jiān)督性監(jiān)測結果 |
監(jiān)督性監(jiān)測結果獲取后20個工作日內 |
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 |
1.1污染源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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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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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監(jiān)測點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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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監(jiān)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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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監(jiān)測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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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監(jiān)測項目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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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排放標準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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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按監(jiān)測項目評價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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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重點監(jiān)控企業(yè)未開展污染源監(jiān)督性監(jiān)測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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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總量控制 |
1.國家重點監(jiān)控企業(yè)名單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總量科 |
2.省級重點監(jiān)控企業(yè)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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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許可證發(fā)放情況 |
許可證發(fā)放或信息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監(jiān)察支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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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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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排污許可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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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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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排污口名稱、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稱、排放濃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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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污染防治 |
1.強制性清潔生產(chǎn)審核企業(yè)名單 |
季末終了后20個工作日內 |
污染防治科 |
2.清潔生產(chǎn)審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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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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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要求完成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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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咨詢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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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組織評估、驗收的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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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通過評估日期和評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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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通過驗收日期和驗收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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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中城市年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公報 |
每年6月 5日前發(fā)布上一年度信息 |
固廢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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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體廢物行政審批結果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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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危險廢物經(jīng)營許可證審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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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審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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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可作為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審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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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處理企業(yè)審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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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險廢物規(guī)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達標企業(yè)名單、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不合格的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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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處理企業(yè)的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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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處理企業(yè)相關情況,包括法人名稱、地址、處理類別、處理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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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各企業(yè)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chǎn)品的審核情況及接受基金補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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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企業(yè)名單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污染防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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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監(jiān)察執(zhí)法 |
1.直接辦理、承辦經(jīng)調查核實的公眾隊環(huán)境問題或者對企業(yè)污染環(huán)境的信訪、投訴案件及其處理結果(信訪、舉報人信息不得公開) |
調處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 |
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 |
2.上級掛牌督辦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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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督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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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整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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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成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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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督辦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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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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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重點監(jiān)控企業(yè)廢水自動監(jiān)控情況 |
數(shù)據(jù)生成后1個工作日內 |
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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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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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監(jiān)控點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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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監(jiān)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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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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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監(jiān)測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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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自動監(jiān)控數(shù)據(jù)(日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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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排放標準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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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最近一次有效性審核日期及合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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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家重點監(jiān)控企業(yè)廢氣自動監(jiān)控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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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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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監(jiān)控點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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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監(jiān)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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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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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流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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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監(jiān)測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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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折算濃度(日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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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標準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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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最近一次有效性審核日期及合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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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污染源自動監(jiān)控數(shù)據(jù)傳輸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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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yè)環(huán)境信用評價結果 |
相關內容生成或更新后20個工作日內 |
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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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企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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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評價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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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評價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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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公布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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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處罰 |
1.直接做出的處罰決定 |
相關內容生成或更新后20個工作日內 |
法宣科 |
1.1被處罰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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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違法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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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處罰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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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處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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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執(zhí)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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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做出的環(huán)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決定 |
相關內容生成或更新后20個工作日內 |
法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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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當事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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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違法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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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行政命令作出的依據(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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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改正違法行為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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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改正違法行為的具體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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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行政命令下達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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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命令作出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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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執(zhí)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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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拒不執(zhí)行處罰決定企業(yè)名單 |
季度終了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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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環(huán)境應急 |
1.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應急預案(簡本) |
預案批準后20個工作日內 |
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 |
2.發(fā)生重大、特大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的企業(yè)名單 |
年度終了后20個工作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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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應對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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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轄區(qū)企業(yè)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風險等級劃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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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轄區(qū)企業(yè)突發(fā)環(huán)境應急預案備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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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環(huán)境審批 |
1.建設項目環(huán)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各審批職能科室 |
2.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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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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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環(huán)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務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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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污染治理設施拆除和限制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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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危險廢物經(jīng)營許可證核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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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環(huán)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務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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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環(huán)境質量 |
1.城市空氣質量 |
數(shù)據(jù)生成后1個工作日內 |
監(jiān)測站 |
2.重點流域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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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事信息 |
1.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務員考錄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政工人事科 |
2.人員招聘及教育培訓信息的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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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財務信息 |
1.本單位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規(guī)財科 |
2.環(huán)保專項資金信息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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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規(guī)劃計劃 |
1.制定的環(huán)保相關發(fā)展規(guī)劃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規(guī)財科 |
2.年度工作計劃及執(zhí)行的公開情況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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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機構概況 |
1.機構主要職能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政工人事科 |
2.機構領導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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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內設機構級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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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專題專欄 |
兩學一做 |
相關內容生成或更新后20個工作日內 |
機關黨委 |
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和衛(wèi)生城市 |
污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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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務政務公開 |
機關黨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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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保護一號工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
總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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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安全宣傳科普 |
輻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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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打贏藍天保衛(wèi)戰(zhàn) |
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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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領航工程 |
機關黨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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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環(huán)保督察專欄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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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內動態(tài) |
湘潭市、縣市區(qū)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新聞動態(tài)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各個科室,縣市區(qū)環(huán)保局 |
16 |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
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要求公開的環(huán)境信息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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